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4年07月03日 文章点击数:9183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人社司便函【2020】17号)及《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指南(试行)》(人社司便函【2021】57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开展技能等级认定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
二、开展技能等级认定评价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8日
(二)评价时间:
1.2024年7月17日开始认定:保健按摩师、美容师、中药调剂员、育婴员、养老护理员(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2024年7月23日开始认定:健康管理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评价地点: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西南职教园区犀牛大道北段)
(四)评价方式:
1.理论知识考试:机考(金匮楼201、202、203机房)
2.技能考核:现场操作(启玄楼2楼、3楼、5楼、6楼)
三、开展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报名方法:
(一)微信扫码进入【达中医技能证书】小程序线上报名
(二)特别注意:
1.参加2024年7月5日开班培训的在校生根据培训的工种选择对应的二级学院端口去报名。(如:健康管理师—中医学院)
2.校外人员选择校外人员端口去报名。
四、开展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收费标准及方法:
(一)缴费标准:按川人社函【2017】1246号文件缴纳等级费。
(二)缴费方法:报名审核通过后,继续教育学院提交名单给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计财处,按照学校计财处要求进行网上缴费。
五、开展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报名要求:
(一)线上报名佐证资料:须按“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biaozhun.osta.org.cn/相应工种等级标准,上传到报名系统(注意!个人承诺书需要打印出来,签字+手印,再拍照或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
(二)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10交线下交纸质资料:须在线上报名完成后彩色打印所有佐证资料,按申报表→承诺书(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在校生(学籍证明)非在校生(社保证明)的顺序整理好交到相应工种二级学院审核→继续教育学院审核。
(三)照片要求:两寸白底彩色免冠。
六、开展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职业(工种)、级别、申报条件以“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biaozhun.osta.org.cn/为准。
序号 |
职业(工种) |
等级 |
申报条件 |
1 |
健康管理师 |
三级健康管理师/高级 |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2 |
保健按摩师 |
四级/中级工 |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成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
3 |
中药调剂员 |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口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
4 |
美容师 |
五级/初级工 |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
4 |
育婴员 |
四级/中级工 |
(1)取得木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②本专业,学甫教育,早期教育,下同。)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6 |
养老护理员 |
四级/中级工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七、开展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考前准备
(一)理论知识考试:考生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自备文具(笔、草稿纸)。
(二)技能考核:考生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自备文具、工作服(着装规范)。
八、证书颁发
(一)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达到60分(含)为合格。
(二)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证书参考样式,制定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电子证书。
(三)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合格人员信息纳入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查询系统。
九、其它
(一)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报考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当次考试。
(二)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当次考试,若要再次参加考试,需重新交纳等级认定费。
(三)报名材料缺项、未通过审核、缴费未成功的一律不能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四)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生申报表》(见附件1),提供的材料要与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证明材料如有虚假,取消报名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则取消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已获得证书的,将没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网上查询系统中注销相关数据。
(五)如遇上级有关部门政策调整,以上级有关部门最新政策为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在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电话:0818-3397677(继续教育学院)或18010612716(秦老师)咨询,监督电话:0818-7233300。